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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516.SZ 债券简称:21 建能 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董事变更及章程修订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发行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及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
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
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概况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
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建能01”)。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者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
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建能0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者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于近期发生董事变更及章程修订的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分别以送达和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表决。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曹欣先生为公司
董事长。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
司副董事长。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补选董事
的议案》。
由于董事王双海先生因到龄退休、董事赵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分别辞任公司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
提名王涛先生、李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依照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长曹欣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涛先生、李国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冯震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由于董事王双海先生因到龄退休、董事赵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分别辞任公司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涛先生,1981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工程师、经济师。现
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曾任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
公司 CDM 办公室经理助理,建投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SNG 项目部副主任、总经
理助理兼 SNG 项目部主任、副总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
展部副总经理。
李国栋先生,1973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河
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考核部总经理。曾任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经理、经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兼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助理兼
人力资源部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
部长(副总经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
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 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
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
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 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 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
三、影响分析
以上事项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未履行完毕。预计上述相关人员变动及章
程修订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性。
平安证券作为 21 建能 01、21 建能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
理事务临时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
关于 21 建能 01、21 建能 02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21 建能 01、21 建能 02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和董事变更及章程修订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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